- Aug 18 Tue 202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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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討債公司,正式契約保障權益,不讓您遭受二次傷害!
- Aug 27 Thu 2026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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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

欠錢不還
您好!債務人積欠租金及修繕費用我已經拿到債權憑證,國稅局查不到財產我也不知道債務人在何處上班,債權只有143900元你們會收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您所述情形,亦與本公司眾多債權人委託之案件相仿,債權人已自行透過法律程序取得債權憑證,正尋思可透過執行程序扣押債務人財產時,赫然發現債務人根本早已脫產,亦蓄意不報薪資所得,導致債權人求償無門,不知該如何進行下一步,只能待明年度再次申調財產所得資料,看能否發現債務人之財產或薪資得以強制執行,然好不容易又熬過一年,再次申調時,亦每每以失望收場,日複一日年復一年,總是一樣之期待,一樣之失望,最終只能被迫放棄。一旦您放棄追討,便遂了債務人之期待,故千萬要不要預設立場,畢竟債權屬於您自己,無論機率高低與否,有追討才有回收之可能,不追討,債務人是不可能會主動上門清償債務的。
本公司承辦不良債權之業務有既定之作業程序,不論受任代為催收或收買債權,本公司皆會就案件進行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承接抑或收買債權,而收買債權之條件自然相較於委任催收會有較嚴格之條件限制,而債權必須已經透過法院確認,僅為評估是否收購之首要條件,符合該條件後,公司方會再作更深入之調查評分,以決定是否予以收購,當然,因債權收購後無法回收之風險(如債務人死亡、破產等)將全數轉移至本公司,故可預見在收購價格上相較於委辦催收可回收之債權數額上必定有一定之落差,通常不會超過債權之1~2成,且依個案狀況甚至會有不到1成之情形。成數上雖可能難達一般債權人之期望,但縱若是銀行之債權賣斷,亦是脫離不了此範圍,試想,銀行之債權相較於一般債權而言,通常是條件較為完整齊全之情形,但其在賣斷之成數上,仍舊無法脫離或超越上述範圍,更何況一般債權。
現階段您亦可先行考慮以委任方式委託本公司進行催收,畢竟如上所述,縱使達到收購之標準,但委託催收可得回收之債權數額相較賣斷債權有一定之差距,且本公司委任方式之一係無需先行支付委任費用採事後對拆方式,您可試行考慮是否採此方案,說不準能第一時間為您收回債權,您尚可取回較高之債權金額。
您之案件狀況於本公司承接案件中尚屬一般單純之案件類型,而本公司設有法務、徵信及催收等部門,就受任代為催收之案件,針對已取得執行名義者,會由法務團隊接辦後續強制執行程序(委託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本公司法務團隊擁有相當豐富之強制執行經驗,除一般債權人僅會申調之財產所得資料外,更會透過強制執行法之相關規定,一一就債務人可能之財產予以調查並為執行,而非單單僅根據國稅局所申調資料為執行依據,債務人財產所得清單一片空白實屬正常,反之若有一大堆財產所得可供執行才是反常,是以本公司法務團隊會針對債務人所有之狀況一一抽絲剝繭,並就債務人一切有可能存在資產想方設法為執行,並不會因為申調之財產所得清單一片空白而停擺程序,滯留不前。
另本公司尚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專職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尋找債務人出面協調談判,如此透過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之方式,方能快速有效尋得債務人進而和解清償債務。當然,本公司雖無法百分之百保證必定能順利回收債權,但催討債務為本公司之營業項目,相較於您自行催討,無論在人力物力等資源上,抑或在專業度及經驗值上,勢必擁有絕對之優勢,再加上本公司係以法律及專人其頭並進雙管齊下之方式為催收,更能有效提高債權回收之機率,故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債務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是您最佳之選擇!
- Aug 26 Wed 202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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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
請問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薪資三分之一,是要寫書狀給法院請僱主將債務人的薪資扣押三分之一,然後債務人的僱主直接將薪資轉帳給我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要執行債務人薪資,須以執行名義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繳聲請執行金額千分之八之執行費,若已經是債權憑證則無須再繳),執行標的則係債務人於第三人(即債務人上班公司)之薪資債權,待法院受理後會先發扣押命令給第三人,待第三人沒有異議(如已離職或薪資為達扣押標準等等),後敘法院通常就薪資部分會發移轉命令,您收到移轉命令後法院部分就算結束,後續您自行以該移轉命令向第三人公司聯絡如何收取每月扣押款即可(第三人也會收到一份移轉命令),至於是要以匯款或開票等方式,視該第三公司作業而定,只要與該第三人自行溝通沒問題即可,此階段如何收取,法院並不會介入,不過您必須自行製作明細清單,後續若債務人離職或其他原因須再聲請執行時,須向法院陳報債權計算書,計算您期間總共收取之金額及抵充之順序,法院不會幫您計算也無從計算。故透過法院執行程序受償之每筆金額,無論金額大小,包含受償日期等,您都必須詳實加以記錄,以免日後無法據實陳報法院。
透過執行程序受償債權通常時間冗長,若債權金額超過一定數額,甚至還到債務人都退休了恐怕都難以受償完畢,且債務人可能隨時離職換工作,甚至找領日薪之工作造成執行上之困難,現行法歸更明定須保障債務人最低生活所需才能扣到薪資1/3,所以往往有債務人明明月領8~9萬高薪,但因其生活負擔高達7-8萬,故扣押金額少得可憐之情事發生。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設有專職之徵信及催收部門,透過徵信調查確實掌握債務人實際之狀況後,共同擬定適切之催收計畫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進行面對面之協調談判,透過不間斷、不定期、不定時之徵信、調查、訪視、協調及談判,方能使債務人短期間感受必須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達到能快速收回債權之目的;另本公司尚有法務部門,擁有經驗豐富之法務團隊,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協助或代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如債權人已自行取得執行名義者,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免費提供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而本公司法務團隊深諳強制執行相關規定,實務經驗更是經長年累月不段執行所累積之成果,除一般財產所得清單所顯示之資料,更有眾多債權人不知如何進行之執行方式,就債務人一切可能之財產一一加以抽絲剝繭,不讓債務人有心存僥倖之機會,如此不僅可避免一般債權人不諳法規可能導致無法即時透過執行程序受償債權之風險,亦可藉由各種強制執行手段讓債務人無所遁形,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始能有效快速收回債權,若您有委託代為催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是您最佳之選擇。
- Aug 25 Tue 202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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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債務人擺爛不繳貸款

主債務人擺爛不繳貸款
您好!
我朋友幫人做車保,他朋友車子撞爛後就不繳貸款擺爛,銀行目前對我朋友扣薪中,有辦法強制主債務人出來處理此債務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若當初係自願擔當保證人,並無其他所謂遭冒用、冒簽或脅迫等足以抗辯之事由,則僅能依約履行保證責任,而銀行已進行法律程序取得執行名義,並扣押保證人之薪資債權在案,故現階段僅能待債務清償後另向主債務人請求返還之。不過若有能力向銀行乙次清償,還是建議與銀行協調看看,否則若完全以扣薪方式受償,則會先抵充執行費與利息,最後才會抵充到本金,簡言之,利息會一直記算至清償完畢為止,而車貸之利率通常較房貸利息為高,並且現階段均是由保證人先行負擔之,雖日後得以向主債務人請求償還,但是否得以追回恐是另一問題。
另法規並無強制主債務人出面清償債務之規定,僅有若是一般保證而非連帶保證之情形,債權人必須先向主債務人請求並執行無果後方能針對保證人之相關規定,但若是連帶保證人則無上開規定之適用,不過若債權人為銀行,無論何種情形,銀行通常不會單單只針對保人,故不難研判係主債務人已無財產可供執行受償,所以才會執行保人之薪資,故縱使主債務人出面,若無清償方案,則仍無法改變保人遭扣押薪資之現況。
當然,以上是根據法律程序所言,畢竟保人是因主債務人之故遭扣薪,故向債務人當面追討代償之欠款或要求負擔遭扣押之薪資,於情於理於法均無不合,故建議直接找債務人協調,會是最直接有效之方式,否則若要透過訴訟等法律程序來求償,恐緩不濟急。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設有專職之徵信及催收部門,透過徵信調查確實掌握債務人實際之狀況後,共同擬定適切之催收計畫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進行面對面之協調談判,透過不間斷、不定期、不定時之徵信、調查、訪視、協調及談判,方能使債務人感受必須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另本公司尚有法務部門,擁有經驗豐富之法務團隊,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或代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免費提供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如此不僅可避免一般債權人不諳法規可能導致無法即時透過執行程序受償債權之風險,亦可藉由各種強制執行手段讓債務人無所遁形,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始能有效快速收回債權,若您有委託代為催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是您最佳之選擇。
- Aug 24 Mon 2026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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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

借錢不還
我借朋友錢但是是在106年6月的事,我有LINE對話記錄及我跟他要錢的記錄,我已經都截圖下來,支付命令內容要怎麼寫?是直接寫他向我借5次錢共欠我新台幣34萬元有LINE截圖證據?利息起算是從106年一開始借錢起算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支付命令屬於非訟程序中的「督促程序」,也就是向法院聲請督促債務人還錢的程序,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之規定「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依您所述情形,您可檢附LINE對話記錄作為附件證據並述明事實經過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相關格式您可至於司法院網站點選書狀範參酌。(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365-4064-fdd3c-1.html),事實理由部分則根據實際狀況重點概要述明即可,何時向您借款、總計多少金額、有何證據資料等寫明即可,至於利息起算日牽涉到是否向其請求及何時請求之問題,若無約定還款期日或書面證據,雖可依據實際請求日期為利息起算日,但此又涉及日後舉證上之問題,為免不必要之困擾,若無其他證據,則建議以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作為利息起算日,簡言之就是以支付命令送達當作請求之之時點。
惟須注意者,支付命令須送達相對人後且相對人未於期間異議者,始得確定,您才可持之聲請執行債務人名下可供執行之財產;倘若無法於3個月內送達相對人便會失效,您須另循訴訟程序請求之;相對人若於收到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後20日之不變期間提出異議者,則會視您之聲請為起訴而轉為訴訟程序,法院會要求您補繳裁判費後進入訴訟程序,經開庭審理後依據您提出之證據資料來判定您之主張是否有理由而為最終之判決。另支付命令最重要之法律變更為民國104年7月3日以後(含7月3日當天)才確定者,並無既判力,也就是縱若您已取得支付命令暨確定證明,相對人仍可隨時再行起訴否認有您就該支付命令所主張之事實,此部分亦在此述明供您參酌。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後續將協助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免費提供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快速有效收回債權,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
- Aug 23 Sun 202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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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產

脫產
請問我與前夫協議離婚每月前夫要付小孩扶養費20000元直小孩大學畢業24歲,前夫再婚後就沒在匯款,房屋也過戶到再婚的妻子名下,這樣是否算是脫產?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近期本公司亦承辦不少關於催討贍養費及小孩扶養費之案件,因委託人向債務人追討時,總遭惡言相向,其現任配偶甚至不斷抹黑造謠,四處散布委託人婚前好吃懶做、肆意揮霍還捏造委託人外遇等等不實且不堪之謠言,讓委託人不敢再向其追討,只好求助於本公司,而本公司亦已協助委託人提出刑事妨害名譽之告訴,民事部分亦透過法務團隊就債務人之薪資、汽車及名下財產為查封執行,此外,本公司亦責派專人不斷至其住所地及工作地進行實地查訪及當面協調談判,最終債務人亦不得不就其約定之離婚條件乖乖履行其義務。
依您所述,債務人為規避債務故意將房屋過戶至現任配偶名下之行為,當屬脫產,恐涉及刑事損害債權罪,然該罪亦有一定之構成要件,尚須視您持有之憑證、資產移轉之時點及相關事實作進一步之評估,方能給予您較明確之建議,簡言之,須掌握一定程度之事實證據,並事前審慎評估相關資料後再行提告,否則若無法明確掌握提告方向貿然提告,縱使事實上確有避債脫產之行為,然債務人亦不可能乖乖俯首認罪,而最終之結果可能難以符合您之期待。
針對此類蓄意脫產之債務人,欲透過法律程序以求債權得到完全之滿足,有時恐不切實際,故親自上門追討方為實際有效之方式,否則債務人為何要脫產,就是知道可能會被查封執行所以才要脫產,而債務人為何欠債後不銷聲匿跡,不隱匿行蹤也不四處躲藏,就是算準債權人不會親自上門討債,縱使上門討債大不了就是半年、一年或想到時來一下,敷衍一下便過去了,錢照欠日子照過,且面對曾經共同生活習性態度瞭若執掌之前妻,對債務人根本毫無壓力可言。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若債務人仍消極處理不願積極面對,本公司會由徵信、催收及法務部門組成專案催收小組,針對具體個案研擬強制執行方案並責派專案小組持續不間斷與債務人進行面對面之協商,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定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快速有效收回債權,故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
- Aug 22 Sat 202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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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

借錢不還
友人向我借錢有開立本票及借據給我,當時是拿現金借給他的,我是在車上拿錢給他,車上只有我們兩個人,現在對方說沒欠我錢,本票及借據是他簽的沒錯,說他沒拿到錢,還說我在跟他要錢,他要去法院告我恐嚇取財!請問我要怎麼樣才能要回錢?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若您持有之本票尚未罹於3年時效,則建議您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債務人若針對該本票之債權不存在,須由債務人自己另外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訟,而根據票據之無因性,持票人只要能證明票據為債務人所簽已足,若債務人主張係遭暴力脅迫所為,則須由其負舉證責任。另若您要依據借據為主張請求返還欠款亦非不可,但須視您借據內容方能進一步判斷是否須就金錢交付事實為舉證。
對方欲提告恐嚇取財,若您確實無對方所述之事實存在,則法院自會依法審判,而您亦可針對具體情形,就對方是否有捏造偽造事實證據之部分提出誣告或偽造文書等刑事告訴,以懲債務人企圖以刑事告訴規避債務之不法意圖;再者,若消費借貸關係確實存在,則縱若有恐嚇之事實,亦屬刑事追訴之問題,不影響民事債權債務關係,除非是根本沒有債務存在,因犯罪行為才導致債務之發生,此時才會有所影響。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後續將協助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免費提供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當然,若債務人惡意以刑逼民胡亂提告企圖規避債務,本公司法務團隊亦會深入了解具體之始末及相關證據後,根據實際狀況,評估後續適合之法律程序後給予債權人明確之建議,若有委請律師之必要,本公司亦有長期配合之律師團可受任代為進行訴訟;當然,法律程序除在於確認債權中斷時效外,主要仍係輔助本公司徵信、催收等主力催討債務之部門,透過法律程序進行過程中所得之資訊,讓徵信部門能充份掌握並深入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外訪催收專員進行實地查訪確認,進而當面與債務人進行協調談判,估不論法律層面進行如何,但就事實面而言,債務人是否有此欠款當心知肚明,如何透過專人協調突破債務心房並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若無一定之經驗與專業,恐僅是紙上談兵,本公司立案多年,擁有長年不斷累積之協調談判經驗,再輔以法律程序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快速有效收回債權,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
- Aug 21 Fri 2026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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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表我懷疑有假債權

分配表我懷疑有假債權
有本票裁定確定書60萬元 也查扣債務人薪水三分之一 但每個月分配到幾百元 分配表我懷疑有假債權 有兩個大筆的是他親戚 我是直接跟法院說嗎?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債務人故意製造假債權以稀釋被強制執行之分配金額,此亦是債務人償用之手法,而您雖可就分配表提出異議,但執行處僅就債執行名義為形式上審查,並不會處理參與分配之債權是否確實存在之實體問題,故縱使您向法院提出參與分配之債權恐係假債權之質疑,亦無法改變每月僅得分配數百元之窘境。
惟債務人故意製造假債權以稀釋被強制執行之分配金額,恐涉及損害債權之刑事罪責,故若您所述屬實,首要之務必須掌握一定程度之事實證據,並經評估相關資料對其提起刑事告訴並附帶撤銷有損債權之行為,當然,若您僅是合理懷疑、只是憑空猜測而無任何相關事證貿然提告,縱使事實上確有避債脫產之行為,然債務人亦不可能乖乖俯首認罪,而最終之結果可能難以符合您之期待。
再者,債務人既然有心製作假債權,通常要舉證勢必有一定之困難,惟亦非全然無跡可尋,畢竟要製造假債權,縱不可能隨便找個張三李四便簽下幾百萬債務,誠如您所述,其所尋之人必為有一定信任度之親友,否則一旦假債權人事後翻盤,恐啞巴吃黃蓮有口難言,至於如何取證,自然是從假債權發生之時間、原因、債權文件、參與分配之時點、假債權人之資力、與債務人關係等等綜合分析比對,以其從中獲得蛛絲馬跡進而循民事或刑事程序予以救濟,畢竟債權為假,且若數額不低,除非有高人指點,否則要要做到毫無破綻亦非隨意行之可得,況一般人並非輕易能借予他人龐大金額,故針對親友間之債權提出質疑亦屬合理,當然,如何分析比對尋得破綻及瑕疵,除須了解上述相關原因及事實後方能進一步進行評估外,徵信調查證據之方式及手法亦非三言二語可予概述。
本公司承辦之案件亦常見與您遭遇相仿之案件,經過本公司專職之徵信部門及經驗豐富之法務團隊通力合作偵辦後,亦順利為不少債權人順利取回債權,本公司雖無法擔保必定能圓滿為您收回債權,畢竟個案具體狀況不一,惟憑藉本公司多年之經驗,針對個案債務人具體狀況之掌握及徵信調查債務人違法事證之專業及能力,絕非您個人自行催討或調查證據所能相提並論,故若您有委託本公司代為催討之考量,建議您可先行將債權憑證、債務人相關資訊提供予本公司作初步之徵信評估,當然,您提供之資料越完整詳盡,徵信評估之速度及正確性相對越快也更正確。
- Aug 20 Thu 2026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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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債

討債
之前上班的公司同事說家裡經濟發生問題找我幫忙陸陸續續跟我借了8萬多元,原本說好要用分期還我,但是還款時間一到哭窮找了各種理由拖延,現在前同事把我的手機,Facebook Line全部都封鎖,我都是ATM轉帳及部份現金借給他錢,LINE和FB聊天訊息內容有我跟他討債的訊息,也有他答應我怎麼分期還錢及拖延沒還錢的理由,最近在網路搜尋了一下,有的部份建議先寄存證信函,有的說直接發支付命令,請問怎麼做才是正確的?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您所述情形為債務人最常見之賴帳方式,起初以各種理由推延,之後開始封鎖手機、Facebook及 Line等聯繫途徑,最後便是銷聲匿跡完全找不到人;您欲發存證信函給債務人雖非不可,但依本公司承辦案件多年之經驗,其效用有限,存證信函頂多只是您有向債務人追討之證據,若冀望債務人收到存證信函後能出面償還債務,恐是不切實際之想法,若要發函,則委請律師可能會較有一定之效用,畢竟一般人收到律師函或法院函文,勢必會審慎以對,當然這只是相對性之比較,債務人收到律師函後是否會主動出面與您協調償還債務,仍是未知之數。
因您之債權金額不大,先行聲請發支付命令並無不可,因支付命令並無須開庭審理,程序較為便捷,但支付命令必須相對人受合法送達並無異議後才會確定,故若支付命令3個月內無法送達則會失效,須另行起訴,若送達後債務人可不附理由異議,仍會視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起訴而轉為訴訟程序,此外,縱使順利取得確定證明,惟支付命令於修法後並無判決之效力,故綜合上述所言,建議您益考慮是否可直接起訴,債權金額10萬以下屬小額訴訟程序,雖須開庭審理,但程序較通常訴訟程序快速,若債務人不到庭亦可一造辯論判決,不用擔心是否送達不到之問題,且同前言,債務人若收到法院開庭通知,得知您已透過訴訟程序向其請求償還債務,相較於僅是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等,應該是較為有成效之方式。
- Aug 19 Wed 202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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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

借錢不還
朋友拿公司票向我借款,錢是匯到他老婆銀行帳戶,公司倒閉後對方也消失不見,有找到他老婆但是他老婆說已經離婚多年,銀行帳戶也不是他在使用,請問這還有機會要回來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因您手中持有之證據係對方所簽發之公司票,而該公司業已倒閉,故僅針對公司票向公司進行求償,恐無法如您知期待,故建議您朝個人部分主張權利進行追償,如您所言,實際借款人為個人,僅是持公司票為借款之擔保,另借款之匯入其老婆帳戶,此部分亦可作為追償之考量,當然,如何於法律主張權利,以及主張之方式與方向,恐須再針對個案之具體發生原因及、始末及相關資料作進一步之瞭解後方能予與判斷。
本公司承辦僅持公司票但公司業遭解散或惡性倒閉之案件,不勝枚舉,亦為不少債權人順利討回欠款,故如何就此類型案件進行催討,本公司擁有相當豐富之經驗,當然,本公司雖無法向您保證必定能百分之百順利回收債權,但本公司就承辦之案件均不預設立場,無論難易與否,持續不間斷嘗試一切可能收回債權之方式,再輔以公司多年承辦案件之經驗及專業,債回收之可能與機率,絕非是比您自行追償可與相提並論,簡言之,有追討才有回收之可能,否則若冀望債務人哪天能主動上門清償債務,恐比中樂透頭彩還難。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後續將協助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當然,若債務人因該債務有惡性倒閉或詐欺等情事,本公司法務團隊亦會深入了解具體之始末及相關證據後,根據實際狀況,評估後續適合之法律程序後給予債權人明確之建議,若有委請律師之必要,本公司亦有長期配合之律師團可受任代為進行訴訟;當然,法律程序除在於確認債權中斷時效外,主要仍係輔助本公司主要之催討債務之徵信及催收等部門,透過法律程序進行過程中所得之資訊,讓徵信部門能充份掌握並深入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外訪催收部門責派專人進行實地查訪確認,進而當面與債務人進行協調談判,估不論法律層面是否得以順利取得執行名義,但就事實面而言,債務人是否有此欠款當心知肚明,如何透過專人協調突破債務心房並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若無一定之經驗與專業,恐僅是紙上談兵,本公司立案多年,擁有長年不斷累積之協調談判經驗,再輔以法律程序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快速有效收回債權,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
- Aug 18 Tue 2026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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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秉持著合情合理合法、正規經營、健全制度,只要是合法有憑據的債權,本公司不畏強權惡勢力、困難度高低與否,定當竭盡心力為您伸張正義保障權利!
- Aug 18 Tue 202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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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

借錢不還
朋友拿公司票向我借款,錢是匯到他老婆銀行帳戶,公司倒閉後對方也消失不見,有找到他老婆但是他老婆說已經離婚多年,銀行帳戶也不是他在使用,請問這還有機會要回來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因您手中持有之證據係對方所簽發之公司票,而該公司業已倒閉,故僅針對公司票向公司進行求償,恐無法如您知期待,故建議您朝個人部分主張權利進行追償,如您所言,實際借款人為個人,僅是持公司票為借款之擔保,另借款之匯入其老婆帳戶,此部分亦可作為追償之考量,當然,如何於法律主張權利,以及主張之方式與方向,恐須再針對個案之具體發生原因及、始末及相關資料作進一步之瞭解後方能予與判斷。
本公司承辦僅持公司票但公司業遭解散或惡性倒閉之案件,不勝枚舉,亦為不少債權人順利討回欠款,故如何就此類型案件進行催討,本公司擁有相當豐富之經驗,當然,本公司雖無法向您保證必定能百分之百順利回收債權,但本公司就承辦之案件均不預設立場,無論難易與否,持續不間斷嘗試一切可能收回債權之方式,再輔以公司多年承辦案件之經驗及專業,債回收之可能與機率,絕非是比您自行追償可與相提並論,簡言之,有追討才有回收之可能,否則若冀望債務人哪天能主動上門清償債務,恐比中樂透頭彩還難。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後續將協助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當然,若債務人因該債務有惡性倒閉或詐欺等情事,本公司法務團隊亦會深入了解具體之始末及相關證據後,根據實際狀況,評估後續適合之法律程序後給予債權人明確之建議,若有委請律師之必要,本公司亦有長期配合之律師團可受任代為進行訴訟;當然,法律程序除在於確認債權中斷時效外,主要仍係輔助本公司主要之催討債務之徵信及催收等部門,透過法律程序進行過程中所得之資訊,讓徵信部門能充份掌握並深入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外訪催收部門責派專人進行實地查訪確認,進而當面與債務人進行協調談判,估不論法律層面是否得以順利取得執行名義,但就事實面而言,債務人是否有此欠款當心知肚明,如何透過專人協調突破債務心房並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若無一定之經驗與專業,恐僅是紙上談兵,本公司立案多年,擁有長年不斷累積之協調談判經驗,再輔以法律程序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快速有效收回債權,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