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
前年我和友人共同出資80萬元人民幣在大陸開店面,雙方各出資人民幣40萬元,後來因為經營理念有所不同問題,對方要求我退出經營團隊並跟我簽訂股權轉讓同意書,由於對方沒有現款可以支付給我,後來我們協議一年內分期歸還我出資的人民幣40萬元.
我退出經營團隊半年多,友人因為經濟不善店面收掉,那半年多還我15萬元人民幣,後來就開始避不見面至今,聽說跑回台灣南部老家,請問合同是在大陸律師樓簽定的,在台灣有法律的效力嗎?如果委託你們處理我是否可以找台灣朋友代理我?你們多久要的回來?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您的問題與返還投資款有關 本公司簡述如下
按投資應依投資比例分擔營利及虧損 但您已與對方達成退股協議 故投資的營利及虧損已與您無涉 對方需依協議退還您投資金額80萬人民幣
惟對方償還15萬人民幣後即不願償還 您可依當初約定的退股協議要求返還投資款 但要注意的是 當初約定退股協議是否有書面文件可供佐證 若是您僅有當初的投資協議 要如何證明您的投資已解除是很重要的問題
另就合同及委任部份 只要雙方達成合意 在大陸簽立合同於台灣亦有效力 如您欲委任朋友協助您與本公司簽約 須提出委任狀證明您與朋友之間的委任關係
惟多久可要的回來 因本公司尚未評估您的案件情況與屬性 無法直接回覆 歡迎您先提供案件相關資料供本公司評估 本公司評估過後會請專人和您回覆後續事宜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詳細的處理方法與實際情況,要視每個案件的困難度而論,如有其他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202-05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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