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支票你們能討債嗎?賣給你們幾成收?
我跟我以前男朋友在一起時,他跟我借支票去用,分手後他有承諾未到期的支票他會處理的,沒想到分開後就封鎖我避不見面line都是不回的,支票陸續跳票後就有票貼的人找上門來要錢,後來我家人幫我把這些錢處理掉了,請問支票是我的名字前男友背書拿去票貼,那我是不是拿這支票當證據去法院告他,這樣的支票你們能討債嗎?賣給你們幾成收? 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您的問題本公司回答如下:
根據敘述,前男友使用您開立的支票向他人借款後賴帳,您是可以據此向前男友提告返還不當得利;只是最好是要有相關證據,例如前男友向您借用支票之紀錄、前男友使用該支票向何人借款、借貸金額多少等等,這些都有可能是日後訴訟攻防的爭點。
就您的狀況而言,建議是先取得法院勝訴判決之後再委託專人催收較妥。若是僅根據您開立的支票向債務人催討有難度,畢竟該支票並非前男友開立,雖然背後有緣由但債權債務關係尚未明瞭,他人無法得知真正的債務人是前男友,如此欠缺法院的證明讓前男友可輕易的抵賴,難有效果。
而該張支票不建議您出售,畢竟您是開票人,若是您將該支票出售給第三人,日後第三人也是僅能根據票據權利關係依法向您進行催討。故不論是要委託他人處理或是出售,建議都是先取得法院之勝訴判決後再來評估才有實益。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詳細的處理方法與實際情況,要視每個案件的困難度而論,如有其他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202-058洽詢。※
法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輔客服專線 :0225923122、0800202058
法輔傳真電話 :0225923121
法輔通訊軟體 :WhatsApp:0956663399、LINE:@fortfu
【LINE@諮詢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晚上22:00】
【LINE@諮詢時間: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09:00至晚上18:00】
門市地址 :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194號1樓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