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截圖、fb截圖能申請支付命令嗎?
我長期以來借前給像自己妹妹的朋友錢,因為我跟對方很談的來,對方家中經濟有時有點問題,所以長期以來對方跟我借錢我都會幫忙,但也因為我過於信任對方又加上我們認識10多年之久的情宜,所以我借錢給對方從來都不曾請對方寫下借據或是本票,但是我們有份記帳本內容記載錢的往來記錄偶爾會跟他對帳,最近我經濟有點困難想請對方開始分期還我錢,他居然翻臉不認帳了電話不接避不見面,因為是長時間累積下來的所以手邊物證有限,只有幾張匯款單、手機簡訊截圖、line截圖、fb截圖,我想請問這些截圖能申請支付命令嗎?我也有人證能證明他親口說我借了多少錢給他,如果上法院告我告的贏嗎?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您的問題與證據證明力有關 本公司簡述如下
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 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前段定有明文
以您的案件為例 您並未簽立借據 本票等對您有利之證據 僅有幾張匯款單 手機簡訊截圖 line截圖及fb截圖 此時須先確認您的這些匯款單及截圖是否已敘明借貸金額 若無 您僅能就現有證據提起支付命令 亦或是再行確認有無其他證據
您有提到您有人證得以證明借貸事實 惟支付命令屬於非訟程序 如要請證人協助您作證 您需向對方提起訴訟方得傳喚證人協助您作證 您可以考慮利弊得失後抉擇是否以訴訟方式取得執行名義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詳細的處理方法與實際情況,要視每個案件的困難度而論,如有其他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20205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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