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工作領現金
您好!
我目前還在申請法院的支付命令中,債務人名下無財產但是工作領現金的,如果我拿法院的證明債務人欠我錢,如果委託你們討債的話,要另外在付一筆錢嗎?
如果說委託你們的話,法院我付出的錢及付給你們的錢,這些損失是否可由債務人一併支付?
謝謝回答!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您的問題與委任有關 本公司簡述如下
本公司確有委任催收服務 惟進行上述程序前仍須就您的案件進行初步評估 符合本公司上述標準後方得進行後續程序
以您的案件為例 如您欲委任本公司您的案件 須視您的案件屬性亦或是委任方式酌收委任費用 歡迎您來電洽詢 本公司會請專人和您詳細說明
因本公司是以和債務人收取的金額與您做比例上的拆分 您給予本公司的錢屬於您和本公司之間的約定 無法轉嫁至債務人身上 但若是繳納給法院的費用 此為法律所明文規定 此部分得以向債務人收取 特此告知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詳細的處理方法與實際情況,要視每個案件的困難度而論,如有其他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20205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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