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離婚惡意脫產
債務人跟他老婆離婚多年,財產都過戶到他老婆名下,目前兩個人還是住在一起照顧小孩生活,債務人開的百萬名車是他老婆的,這樣是不是算惡意脫產?我要怎麼討回這筆錢?他們夫妻是否算是詐欺?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本公司承辦之案件中,不乏與您遭遇相仿之案例,此亦是眾多債權人最無法接受之事實,若因窮愁潦倒無力清償債務尚且作罷,然事實上不僅蓄意脫產,平時仍住豪宅、開名車,天天失吃喝辣,還時不時於臉書貼文炫耀四處旅遊之照片,由生活過得比被倒帳受害之債權人輕鬆愜意,對欠債倒帳之事完全不以為意,毫無羞恥慚愧之心,此正是現今社會債權人不得不認清之現實情況。
依您所述,若債務人確實為規避債務辦理假離婚,有價資產均移轉至前妻名下之行為,當然屬惡意脫產,恐涉及刑事損害債權罪,然該罪亦有一定之構成要件,故若您所述屬實,首要之務必須掌握一定程度之事實證據,並經評估相關資料後再行提告,否則只是憑空猜測而無任何相關事證貿然提告,縱使事實上確有避債脫產之行為,然債務人亦不可能乖乖俯首認罪,而最終之結果可能難以符合您之期待。至於是否涉及詐欺罪,如上述所言,無論損害債權抑或詐欺罪,皆有一定之構成要件,必有符合該要件之事實行為,方有可能以該罪相繩,故若無具體明確之事實證據,恐難成罪,僅能循民事途徑救濟之。
針對此類蓄意脫產之債務人,欲透過法律程序以求債權得到完全之滿足,顯不切實際,故親自上門追討方為實際有效之方式,否則債務人為何要脫產,就是知道可能會被查封執行所以才要脫產,而債務人為何欠債後不銷聲匿跡,不隱匿行蹤也不四處躲藏,就是算準債權人不會親自上門討債,縱使上門討債大不了就是半年、一年想到來一下,敷衍一下便過去了,錢照欠日子照過,若債權人沒持續積極追討,日子一旦久了,可能便不了了之。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若債務人仍消極處理不願積極面對,本公司會由徵信、催收及法務部門組成專案催收小組,針對具體個案研擬強制執行方案並責派專案小組持續不間斷與債務人進行面對面之協商,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快速有效收回債權,故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
以上答覆供您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免費諮詢軟體進行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
※以上回覆僅供初步參酌使用,實際之處理方式仍須視個案具體狀況而定,如尚有疑問,歡迎親洽本公司或利用本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202058及LINE@線上諮詢,由本公司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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