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還有用嗎
朋友多年前借錢不還,最近申請本票裁定才發現對方已死亡這樣是直接告繼承人討回這筆錢?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若債務人死亡,則您僅能冀望債務人留有遺產可供您執行受償,否則若無遺產或縱有遺產卻不足受償債權,您並無法針對債務人之繼承人個人之財產受償,現今法令就繼承部分採全面限定繼承,故已無早期因不諳法律而莫名繼承龐大債務之情事發生,簡言之,繼承人僅須於繼承範圍內對被繼承人之債務負清償之責,縱使繼承人未拋棄繼承而受有遺產,仍不須以自己財產對被繼承人之債務負責。
故首要您必須先行調查債務人是否留有遺產,於被繼承人留有遺產且繼承人並無辦理拋棄繼承之情形下,您方有進一步之希望得透過相關程序求得債權之滿足,倘若被繼承人未留有遺產或先後順位之繼承人均拋棄繼承,則您之債權恐因債務人之死亡而無法再期獲得滿足。
【以上回覆】僅供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及【收購債權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LINE@進行諮詢【官LINE@搜尋ID「@fortfu」加入好友即可進行線上即時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
法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輔客服專線 :0225923122、0800202058、0956663399
法輔傳真電話 :0225923121
法輔通訊軟體 :WhatsAppID:0956663399、微信ID:a0956663399 、LINE@ID:@fortfu
【LINE@諮詢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晚上22:00】
【LINE@諮詢時間: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09:00至晚上18:00】
門市地址 :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194號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