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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 存證信函

前同事在今年初向我借了15萬元,借款時的對話有LINE為證LINE內也有提到匯入他本人的銀行帳戶及約定一個月後歸還,我錢是用兩張金融卡ATM轉帳的,誰知道過年後就沒來上班,打電話給他或是用LINE連絡他至今才還兩萬多元,最近我有找到他新的臉書,看他常常出國玩生活過的不錯,有錢玩就是不還我,請問我手上證據就這些能告他嗎?要用什麼方式告?要先寫存證信函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您之遭遇亦是一般債權人通常之遭遇,債務人借錢時山盟海誓承諾一定償還,一旦錢借走了僅還了1~2期後,便開始拖延遲繳,不是一堆莫名之藉口,就是不接電話,再來便是銷聲匿跡,另誠如您所述,債務人沒錢還四處招搖PO文炫耀出國旅遊,酒照喝、歌照唱、車照開,生活過得比債權人還輕鬆愜意,之後萬一不幸被債權人找到,不是愛理不理,就是惡言相向,更甚者還出言恐嚇,而這也是一般債務人常見之行為模式,本公司承所承辦之案件,此類債務人絕不在少數,故本公司在如何針對此類債務進行催收上,絕對有相當豐富之經驗。

        依您所述情形屬一般之消費借貸關係,應循民事程序救濟之,而消費借貸並非以書面為要式,故僅要雙方合意並有金錢交付之事實,則消費借貸契約即屬成立,您現有之LINE訊息記錄及金融卡ATM轉帳若足以證明有借款事實存在,即可透過法律程序進行求償,您可透過督促程序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促請對方清償債務,亦可直接起訴請求對方返還借款,待您依上述方式取得執行名義後,便可針對債務人之財產聲請執行以期圓滿債權。惟當您取得執行名義後,債務人是否有可供執行之財產及執行後債權是否得以全數受償,便是另一階段之問題。

        至於是否須要發存證信函,則須考量發存證信函之目的為何?因存證信函基本上僅是有向債務人為追索請求之證明,對方亦無必須予以回覆之義務,您亦不可能以存證信函便主張相對人有欠債之事實,故若您自行發存證信函予債務人,依本公司承辦案件多年經驗,實質效用並不大,當然,若真要發存證信函,則建議您可考慮委請律師撰發,相對應較能有實質之效用,畢竟一般人收到法院或律師之函文,勢必較會以謹慎之態度面對之。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或代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快速有效收回債權,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

【以上回覆】僅供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收購債權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LINE@進行諮詢【官LINE@搜尋ID「@fortfu」加入好友即可進行線上即時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

●摘錄:法輔線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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