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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三分之一

請問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薪資三分之一,是要寫書狀給法院請僱主將債務人的薪資扣押三分之一,然後債務人的僱主直接將薪資轉帳給我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要執行債務人薪資,須以執行名義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繳聲請執行金額千分之八之執行費,若已經是債權憑證則無須再繳),執行標的則係債務人於第三人(即債務人上班公司)之薪資債權,待法院受理後會先發扣押命令給第三人,待第三人沒有異議(如已離職或薪資為達扣押標準等等),後敘法院通常就薪資部分會發移轉命令,您收到移轉命令後法院部分就算結束,後續您自行以該移轉命令向第三人公司聯絡如何收取每月扣押款即可(第三人也會收到一份移轉命令),至於是要以匯款或開票等方式,視該第三公司作業而定,只要與該第三人自行溝通沒問題即可,此階段如何收取,法院並不會介入,不過您必須自行製作明細清單,後續若債務人離職或其他原因須再聲請執行時,須向法院陳報債權計算書,計算您期間總共收取之金額及抵充之順序,法院不會幫您計算也無從計算。故透過法院執行程序受償之每筆金額,無論金額大小,包含受償日期等,您都必須詳實加以記錄,以免日後無法據實陳報法院。

        透過執行程序受償債權通常時間冗長,若債權金額超過一定數額,甚至還到債務人都退休了恐怕都難以受償完畢,且債務人可能隨時離職換工作,甚至找領日薪之工作造成執行上之困難,現行法歸更明定須保障債務人最低生活所需才能扣到薪資1/3,所以往往有債務人明明月領8~9萬高薪,但因其生活負擔高達7-8萬,故扣押金額少得可憐之情事發生。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設有專職之徵信及催收部門,透過徵信調查確實掌握債務人實際之狀況後,共同擬定適切之催收計畫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進行面對面之協調談判,透過不間斷、不定期、不定時之徵信、調查、訪視、協調及談判,方能使債務人短期間感受必須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達到能快速收回債權之目的;另本公司尚有法務部門,擁有經驗豐富之法務團隊,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協助或代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如債權人已自行取得執行名義者,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免費提供服務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而本公司法務團隊深諳強制執行相關規定,實務經驗更是經長年累月不段執行所累積之成果,除一般財產所得清單所顯示之資料,更有眾多債權人不知如何進行之執行方式,就債務人一切可能之財產一一加以抽絲剝繭,不讓債務人有心存僥倖之機會,如此不僅可避免一般債權人不諳法規可能導致無法即時透過執行程序受償債權之風險,亦可藉由各種強制執行手段讓債務人無所遁形,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始能有效快速收回債權,若您有委託代為催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是您最佳之選擇。
 

【以上回覆】僅供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收購債權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LINE@進行諮詢【官LINE@搜尋ID「@fortfu」加入好友即可進行線上即時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

●摘錄:法輔線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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