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工程款
工程完工對方驗收已經好幾月,對方遲遲不付尾款60萬元,多次協議後對方說先付30萬元剩下來的要等他們交給業主驗收完才算完工,說好的撥款日到又沒匯款,對方現在說工程合約上有註明工程當中不得追加任何款項為由說頂多付15萬尾款,這條約定是他們自己加上去我這份並沒有這條,當初追加的部份我有人證及LINE對談,對方都知道追加款的事,想請問後續要怎麼辦?告偽造文書?詐欺罪?我要去那裡告?有法院債權憑證你們才會接受委託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恐須針對您合約之內容作進一步之確認方能給予您較為明確及合適之建議,現階段若您欲提出刑事告訴,初步判斷以偽造文書罪及詐欺取財罪為方向並無問題,但仍然須視實際之具體狀況而定,且無論何種刑事犯罪均有其一定之構成要件,而被告亦不可能乖乖俯首認罪,漫天扯謊憑空杜撰事實或編造人證物證之情事,絕對是可預見之狀況,故建議於提告前審慎評估後為之,否則在未掌握充分之證據資料或證據尚未明確前貿然提告,或提告方向錯誤,最終之結果恐難以符合您之期待。另您所欲提出之刑事告訴以犯罪地或被告之住居所所在地法院管轄,故您可依實際情形具狀向所在地方檢察署提起告訴。
另針對您個案狀況,無論您自行處理或委託他人代為催討,均建議您從速辦理,畢竟債務人尚有實際之營運,僅惡意想賴帳,想當然爾,債務人以此手法亦可能針對其他不同之外包廠商,顯見其並永續經營公司之打算,隨時都可能另起爐灶,故若不從速處理,待其惡性倒閉再來追索,恐為時已晚。
本公司為合法立案之公司,公司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債權人所委託之案件,會根據債權之發生原因、現有之證據資料等為評估,選擇最適切之法律程序,如債權人尚未取得執行名義,將協助或代債權人確認債權並取得執行名義,後續調查債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進而聲請強制執行之程序,全程會由法務團隊代為進行(債權人僅須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 當然,若債務人因該債務有涉有相關刑事犯罪行為,本公司法務團隊亦會深入了解具體之始末及相關證據後,根據實際狀況,評估後續適合之法律程序後給予債權人明確之建議;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職司徵信調查債務人現況及行蹤,並由專人實地查訪債務人,透過當面與債務人協調談判之方式,方能給予債務人誠實面對債務之壓力,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方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繼而快速有效收回債權,若您有委託他人代為催討收之考量,相信本公司絕對會是您最佳選擇。
【以上回覆】僅供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及【收購債權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LINE@進行諮詢【官LINE@搜尋ID「@fortfu」加入好友即可進行線上即時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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