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債權賣掉?可以賣幾成?
交往時及結婚後前夫陸續向我借款,離婚時答應給我的贍養費,這都有合法的本票及反院判決書,我想把債權賣掉?可以賣幾成?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近期本公司亦承辦不少關於催討贍養費之案件,委託人向債務人追討時,總是遭惡言相向,其前配偶甚至不斷抹黑造謠,表示委託人婚前總是好吃懶做、到處揮霍還捏造委託人外遇等等不實且不堪之謠言,讓委託人不敢再向其追索贍養費,只好求助於本公司,而本公司亦已協助委託人提出刑事妨害名譽之告訴,民事部分亦透過法務團隊就債務人之薪資及汽車維查封執行,此外,本公司亦責派專人不斷至其住所地及工作地進行實地查訪及當面之協調談判,最終債務人亦不得不就其應負擔之贍養費乖乖履行其義務。
本公司承辦不良債權之業務有既定之作業程序,不論受任代為催收或收買債權,本公司皆會就案件進行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承接抑或收買債權,而收買債權之條件自然相較於委任催收會有較嚴格之條件限制,而債權必須已經透過法院確認,僅為評估是否收購之首要條件,符合該條件後,公司方會再作更深入之調查評分,以決定是否予以收購,當然,因債權收購後無法回收之風險(如債務人死亡、破產等)將全數轉移至本公司,故可預見在收購價格上相較於委辦催收可回收之債權數額上必定有一定之落差,通常不會超過債權之1~2成,且依個案狀況甚至會有不到1成之情形。成數上雖可能難達一般債權人之期望,但縱若是銀行之債權賣斷,亦是脫離不了此範圍,試想,銀行之債權相較於一般債權而言,通常是條件較為完整齊全之情形,但其在賣斷之成數上,仍舊無法脫離或超越上述範圍,更何況一般債權。
現階段您亦可先行考慮以委任方式委託本公司進行催收,畢竟如上所述,縱使達到收購之標準,但委託催收可得回收之債權數額相較賣斷債權有一定之差距,本公司受任處理債務催收事宜,委託人可選擇無須事前支付委辦費用採事後對拆方式,且本公司會於受任時要求簽署正式合約,針對雙方之權利義務做詳細之約定,故除事前載明於契約中之費用外,本公司不會再額外向您收取費用,更不會有事後向您要求所謂走路工或車馬費之情事發生,另契約亦載明若因本公司催收行為所涉之民、刑事責任均會由本公司自行承擔,並不會將責任轉嫁於您,故無論是否能順利為您收回債權,您均可不必擔心事後還須負擔龐大費用或可能遭受之二次傷害。
【以上回覆】僅供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及【收購債權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LINE@進行諮詢【官LINE@搜尋ID「@fortfu」加入好友即可進行線上即時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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