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拿這張手寫單據去告他有用嗎?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嗎?謝謝!
一個朋友向我借錢不還,後來我一直跟他要於是他用便條紙手寫了一張單據給我上面只寫了金額跟借錢的人的姓名,身份證,最近我找他要錢他一再的推託還叫我去告他,還在line內罵我三字經,請問拿這張手寫單據去告他有用嗎?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您的問題本公司回答如下:
若是僅有手寫之借據而無其他證據,則進行訴訟之勝負難料,又若是對方一概不認的情況下,您如何說服法官相信確實有此借貸關係之存在,難度非同小可。
請您先取得對己方有利之證據,至於那些算是有利之證據,又該如何取得,建議您是私下諮詢律師較妥,避免對方得知從而有因應、規避之手段。
公然侮辱之成立要件必須為公然,不論是在大庭廣眾之下、或是在網路之社群網站上留言,皆須要有讓不特定之第三人得知之可能,惟此並不包括雙方私人間之對話。建議您改提告恐嚇或是民事上之精神損害賠償,成立之可能性或許較公然侮辱高。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詳細的處理方法與實際情況,要視每個案件的困難度而論,如有其他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202-05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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