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能告他們兩個共同詐欺嗎?
朋友介紹朋友來我的店買一批材料,說要月結無法當場付現金,我朋友及對方主動提議簽本票讓我擔保(我朋友背書),沒想到我月底打電話詢問請款的事電話變成空號,打給我朋友問他為什麼會這樣,推說他也不知道有一陣子沒連絡了,說他沒錢處理但願會幫忙找人,事發至今已經兩個多我朋友說他透過關係也找不到人,電話也愛接不接的,請問我能告他們兩個共同詐欺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您的問題與詐欺有關 本公司簡述如下
詐欺的構成要件需意圖自己或第三人所有 以詐術使人交付方構成此罪
以您的案件為例 對方因無法付現而簽立本票及背書作為擔保 後續無法兌現 此為典型債務不履行案件 因無法證明對方簽立本票等於使用詐術 故欲提告詐欺無法成立 建議您改行民事程序取回債權
您現在持有對方及友人共同簽立本票 您可以對兩人共同提起訴訟要求履行票據權利 以取得執行名義
但對方現已不見人影 您可能也會顧慮朋友情誼而無法要求朋友還款 建議您可以找尋專業的催收公司協助您催回此債 本公司有專業的催收及外訪團隊 是您債權圓滿值得考慮的選擇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詳細的處理方法與實際情況,要視每個案件的困難度而論,如有其他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202-05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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