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結婚理由騙我貸款
我在去年時和前男友原本要結婚,所以便以我的名義向銀行貸款,要做結婚之用。可是前男友卻把錢拿去做生意用,當時雖然和他爭吵過但還是沒有辨法把錢拿回來,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只好相信他,而為了自身的權益我是有請他寫下借據並蓋手印。如今我和他也分手了,因為他的不忠而分手,而我為了要回我的錢也寄了存證信函,可是因他不去領而退回!
請問:
1.我還是可以申請支付命令嗎?
2.我可以告他詐欺罪嗎?
3.他揚言要把名下財產過給別人,那假如在我支付命令完成前他就已把財產過戶完時我又該如何是好?
4.我必須請律師嗎?那費用會很高嗎?
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您的問題與債權債務有關 本公司簡述如下
對方向您借貸並簽立借據作為證據 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亦可以以起訴方式取得執行名義 以維護您的債權
另就詐欺部分 詐欺的構成要件需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 您已敘述此為借貸 建議您循民事程序處理較為妥適
若您擔心對方會先將自身財產轉移至他人名下 您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進行保全程序 但假扣押需預先繳納保證金 故您需先評估何種方式對您較為有利
本公司提醒您 對方脫產或是蓄意名下不擁有財產機率極大 建議您同時進行催收程序維護自身債權 若您不知如何處理此債 本公司有專業的催收及法務團隊 是您債權圓滿值得考慮的選擇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詳細的處理方法與實際情況,要視每個案件的困難度而論,如有其他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20205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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