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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
請問朋友欠我170萬元,簽三張本票給我,但是至今已過了付給我的期限仍不付給我,我是否可至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朋友房子有1、2胎貸款跟信用卡欠款未繳,我還拿得到錢嗎?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依您的狀況,您手上握有已到期之本票,您除了可以做支付命令以外,還可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但是從您的所述的狀況,債務人縱使名下有房屋,但還有一、二胎且尚有卡費未付,像這樣的債務人您僅管取得執行名義但是卻辦法換成現金,你需要透過專業的團隊進行催收,債務人的名下有房屋,您就算對債務人名下不動產進行強制執行,按照這樣的抵押順序,您也無法得到受償,應該要有專業的團隊建議您是如何在取得受償和債務人之間取得平衡。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詳細的處理方法與實際情況,要視每個案件的困難度而論,如有其他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20205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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