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錢要怎麼告
律師你好!前女友去年家裡有狀況,說他母親欠別人錢債主到家中討債,前女友找我幫忙說債主給十天期限不然要押他去酒店陪酒抵債,我要報警前女友不肯說會越弄越遭,只好幫他媽媽匯五十萬元給債主,後來又陸續用各種藉口向我借了數十萬元,後來我覺得有異樣看他手機才發現一切都是騙我的,再後來就吵架分手,分手時寫了一張一佰三十五萬元借條但沒約定什麼日期還錢,但他在LINE上有說找到穩定工作就會還,已經快一年都沒消息才發現手機及LINE封鎖我,借條地址是家便利商店,我對法律也不是很懂我應該請律師告他還錢嗎?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依刑法第339條之詐欺取財得利,「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 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成立詐欺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惟並非有遭受欺騙便可以詐欺罪相繩,尚須就具體情事是否符合「不法意圖」、「施用詐術」、「因詐術陷於錯誤」、「財產損失」、「損失為詐術行為導致」等等構成要件,且符合上述所有要件後,方得成立詐欺罪,此亦是一般人最常產生之誤會,認為被騙了,就是被詐欺,信誓旦旦提告詐欺,結果竟然不起訴,便產生司法不公等等負面評價,殊不知其實是民眾對法律規定內函認知上之誤解;依您所述遭詐騙之狀況,初步雖研判有遭詐欺之嫌,但仍需視具體詳實之狀況及您持有之證據資料為何後,方得為進一步之評估與判斷。
另就您所述狀況,首要還是透過民事途徑確認債權,並於取得執行名義後調查債務人名下財產,進而透過執行程序以求得債權之圓滿,至於提起刑事告訴迫使債務人出面清償債務即一般所謂之以刑逼民方式,不可否認此部分於某種程度會有一定之成效,否則不會有眾多欠債不還便遭提告詐欺之案例,然無論是欲透過刑事程序懲治不法抑或單純欲以刑逼民,均建議審慎評估後為之,畢竟本公司承辦案件多年,見過太多債權人因不諳法律貿然提告,不僅最終未達預期之目的,反成為被告規避債務之最佳借口,甚至淪為被告之情形,故若您不諳法律,且經濟上許可,自然以委託律師評估辦理最為妥當,雖然律師並無法保證必定能如您所願,畢竟訴訟均有一定之風險存在,但至少可確保於專業律師之辦理下,能適時且正確為您主張權利,不會讓您之權益因為不懂如何主張而白白損失,更不會因此導致原有望勝訴或可將債務人繩之以法之案件,最後竟以敗訴或不起訴收場。
※以上回覆僅供初步參酌使用,實際之處理方式仍須視個案具體狀況而定,如尚有疑問,歡迎親洽本公司或利用本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202058及LINE@線上諮詢,由本公司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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