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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裁定
債務人簽200萬本票給我只還了56萬多,那我現在要本票裁定要扣除已還的嗎?還是不用?當初他還錢一直拖延後來他自己在LINE說如果他沒還錢,我可以直接告他還200萬元?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若無其他特別約定之狀況下,原則上仍應以實際債權金額為請求,故裁定時以實際剩餘之債權金額聲請為宜,若您欲直接透過訴訟程序請求依票面金額負給付義務,雖非不可,但債務人若能提出相關舉證,最終仍須扣除之,自不待言,當然,若您有其他技術上之考量,則又另當別論。
※以上回覆僅供初步參酌使用,實際之處理方式仍須視個案具體狀況而定,如尚有疑問,歡迎親洽本公司或利用本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202058及LINE@線上諮詢,由本公司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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