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錢不還
朋友拿他爸爸簽發的本票背書人是我朋友向我借250萬,朋友說他爸爸公司周轉用還拿他父親房契影本給我看,說銀行有其他融資不方便在去銀行借,後來我找他爸爸要錢,朋友爸爸說他沒借錢本票也不是他本人印章蓋章,還懷疑我連合他兒子來家裡騙錢!
於是提告他們父子兩詐欺罪,朋友找我和解付100萬(他父親幫忙付的)剩下的三個月後還,他父親不起訴,已經兩年多了朋友還是不還錢,還一直怪我當初去告他害他父親不諒解,原本他父親要把部份家產過給他,因為我鬧的關係現在不給他一毛錢。我打算把150萬元賣掉有法院債權憑證能賣多少?假設委託討債要付多少錢?謝謝。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債務人表示係因您當初提告致使其父親不諒解,甚至因此關係惡化而不願過繼家產,導致無法償還債務予您,如此之說法,根本導果為因,若非當初您即時提出告訴,相信債務人迄今連1分錢都不會償還,若非您當初即時提告,相信債務人父親至今仍堅稱本票不是本人蓋章,而否認有此債權存在,莫說100萬元,相信連一萬元也不會願意償付,故您當初提告係正確明智之作法。
關於收買債權,因本公司有一定之作業程序,不論委託本公司進行催收或賣斷債權,本公司皆會就案件進行徵信評估,以決定是否承接抑或收買債權,而收買債權之條件自然相較於委任催收會有較嚴格之條件限制,基本上收購之債權必須已經透過法院確認,此為基本必要之條件,本公司才會就是否直接收購做進一步之考量,至於本公司若有意願收購之債權,其收購之金額係根據個案之狀況另由專人予以審查評分後方能決定,並無統一之收購價格,畢竟個案之情況不一,且收購後債權無法回收之風險(如債務人死亡、破產等)將全數轉移至本公司,故在收購價格相較於委辦催收可回收之債權數額上必定有一定之落差。
【以上回覆】僅供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及【收購債權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LINE@進行諮詢【官LINE@搜尋ID「@fortfu」加入好友即可進行線上即時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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