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跳票討債
我有一張支票是友人欠我錢,友人向他的朋友借的支票還我,豈知跳票錢沒有進入我的戶頭,要怎麼要回呢? 聽說支票跳票跟本拿不回錢來,要怎樣才能要回自己的錢,支票又不是他本人的,我去請教調解委員會的人則說對方不來也沒辦法,上法院要的回錢嗎?聽說對方沒錢也要不回來,一時的相信別人使自己落的這般下場,使料末及,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您的問題與支票有關 本公司簡述如下
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 票據法第126條定有明文
以您的案件為例 對方拿他人的票向您抵債 此須視對方是否有於票據上簽明擔任背書人? 若有簽立 對方需負起背書責任 您還是可以以票據向對方求償 但若對方並未簽立 您需搜尋其他證據向對方要求還款
本公司提醒您 上法院行使法律程序與要回債權是兩件事情 但若您並未行使法律程序 您的票據若過時效對方可對此債權行使抗辯權 藉時您將無法以此支票向發票人請求
若您不知如何處理 您可以委請專業的資產公司協助您處理此債 本公司有專業的催收及法務團隊 是您債權圓滿值得考慮的選擇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詳細的處理方法與實際情況,要視每個案件的困難度而論,如有其他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20205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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