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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
您好!A君欠我三十餘萬,法院以將我的本票裁定判決下來了,再來聽說是要到國稅局去申請?要如何申請呢?又要申請何種項目呢? 萬一查出來都沒有財產,我該怎麼辦? 麻煩您回答,謝謝 !
------以下 法輔回覆內容------
您好:
您的問題與強制執行有關 本公司簡述如下
您已取得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 此文件即為執行名義 得以對債務人財產聲請強制執行 聲請前您亦可以先持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至國稅局調閱確認債務人名下是否有財產得以執行
惟並非每個債務人名下均有財產可供執行 在無法確認債務人名下有財產的情況下 要藉由強制執行受償債權並不容易 建議您改進行催收程序 藉由持續不間斷的施壓逼迫債務人還款 增加債權受償機會
因催收程序要花費的時間與精力較多 一般人因有自身家庭及工作要顧 較無法花費過多時間於此 您可以委請專業的資產公司協助您處理此債 本公司有專業的催收及法務團隊 是您債權圓滿值得考慮的選擇
※以上回覆僅供參考,詳細的處理方法與實際情況,要視每個案件的困難度而論,如有其他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免費諮詢專線0800202058洽詢※
法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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